夏季天氣炎熱,很多消費者喜歡到街邊的燒烤大排檔吃燒烤喝啤酒。2014年6月11日淩晨,南京農業大學17名學生在路邊小吃店畢業聚餐,食用大量燒烤食品後,14人出現食物中毒症狀,事件仍在進一步調查中。爲減少類似事件發生,需要重視燒烤中存在的風險,並做好相應預防工作。
專家解讀
1· 燒烤肉製品中形成的苯並芘具有致癌作用,對人體健康具有潛在的損害。
苯並芘又稱苯並(а)芘,是一種多環芳烴,具有致癌性和致畸性,被國際癌症研究機構(iarc)列爲i類致癌物。燒烤肉製品中的苯並芘是食品在燒烤、煙熏、烘烤時,脂肪因高溫裂解,産生的大量自由基通過熱聚合反應生成苯並芘。經常大量攝入燒烤食品對健康具有潛在危害。
2· 路邊燒烤安全隱患多,應引起足夠重視。
(1)原輔料來源不清,製售過程把控不嚴,存在引發食源性疾病等風險。
部分流動燒烤攤販所使用的食物原輔料來源不清。個別商販常將肉串烤製半熟、售賣時再加工,生熟不分,易造成二次汙染。此外,燒烤食品烤製時間短,中心溫度可能達不到殺菌的溫度,容易導致進食者感染消化道疾病、寄生蟲病和人畜共患病。
(2)部分經營者未取得正規營業資質,且難以進行及時有效監管。
部分路邊燒烤攤位不具備餐飲服務的基本條件,衛生條件較差,加工製作過程不規範,部分從業人員未辦理健康證,經營時間地點不固定,不僅造成監管部門監管困難,也對消費者健康構成潛在危險。
3· 按照相關規定,餐飲服務單位不得采購、貯存、使用亞硝酸鹽。
個別不法商販使用嫩肉粉等添加劑,易引發硝酸鹽中毒。原衛生部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于2012年5月28日聯合發布《關于禁止餐飲服務單位采購、貯存、使用食品添加劑亞硝酸鹽的公告(2012年第10號)》,規定禁止餐飲服務單位采購、貯存、使用食品添加劑亞硝酸鹽(亞硝酸鈉、亞硝酸鉀)。
專家建議
對路邊燒烤問題的治理,需要從業人員的自律,政府相關部門加強監督管理,也需要廣大消費者遵循科學飲食理念,進行健康消費。
1· 建立舉報製度,發揮群衆效應,逐步建立社會共治機製,強化食品安全信息收集工作,以完善市場監督機製。
2· 規範燒烤行業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,倡導守法經營,建立誠信機製,鼓勵行業內的良性競爭。
3· 基于路邊燒烤食品客觀存在,食客衆多,爲進一步防控食物中毒事件發生,研究路邊餐飲控製措施,保障消費者的飲食健康。
4· 針對流動攤販客觀存在且難以徹底取締的現狀,建議采取由“禁”變“限”的方法,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的基礎上劃區經營,集中管理,並嚴格執行《關于禁止餐飲服務單位采購、貯存、使用食品添加劑亞硝酸鹽的公告(2012年第10號)》。
5· 建議政府加大研發新型檢測技術及快檢産品的資金投入,加強進行現場檢測力度,保護消費者健康。
6· 消費者應選擇正規經營的餐飲服務場所,合理膳食,減少不必要的消費風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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